快樂的關鍵在於「做讓自己喜歡自己的事。」

第一步,你要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。

有些人需要錢才有安全感,有些人需要被尊重,有些人需要愛,有些人需要達到一定的社會地位(高度)。

這個「需要」是會隨著人的階段而浮動的,不是固定的。常常同時存在,亦可以同時達成(只是比較辛苦。)

你需要什麼,你的身體會告訴你,因為當你在做那件事的時候是真正快樂的,這並不是來自於五感的刺激(例如吸毒、美食、電影或自慰等等)而是心理面真正富足的感覺,這伴隨著壓力的解放。

除了身體之外,時間會告訴你。你長時間的不快樂,但直到你做了某件事,你會感受到快樂,並且壓力得到解放。因為你正在解決你不快樂的問題。

通常自己需要的,與自己夢想自己能成為的樣子有關。例如你想成為律師,處理人際爭端。想納入高薪,正在使能力富強。你喜歡變成那樣子的自己,那當實現目標的時候,你就會喜歡你自己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並不是因為你達到目標了,你才喜歡自己。「你喜歡自己,是因為你正在做事,做變成能自己喜歡的樣子的事。」,也就是「內外保持一致。」比如,你在感情中,你厭惡劈腿的人,你喜歡專情的人。那麼當你在感情中保持單純專一的同時,你就正在喜歡自己。反之,若你劈腿偷吃,縱使五感得到滿足(新鮮感,性慾滿足),但你正陷入討厭自己的開端。長久以來,你會憂鬱。這樣的狀況出現次數多了,例如典型的說謊,你也會憂鬱。「除非你是以說謊為志業的人,那麼你可能會因為成功愚弄別人而喜悅。因為你正在成為你夢想中常說謊的樣子。」

要喜歡自己,需要付出努力。因為這些努力,你才能覺得自己值得被自己喜歡。這不是壞事,你只需要面對他,達成他即可。人沒辦法無條件地喜歡自己,如果你一直朝著自己討厭的方向前進。

人只有朝著自己喜歡的樣子努力,才能真正認可自己,喜歡自己。這不是向外求財富、名聲或成就來肯定自己。而是先發自內心的追尋自己想成為的樣子,不管是財富、名聲或成就,在努力的過程中就會認可自己,喜歡自己。這是順序的問題,顛倒了,就算客觀看來符合社會的期待,但到頭來仍就會空虛。

第二步,你需要「做事。」適當的休息當然是被允許的,但無所事事絕對是痛苦的根源。在這裡無所事事,除了文義上的沒在做事外,還有虛度光陰的意思。(舉例:義務疫當兵)

虛度光陰,就是做無意義的事。如何區別有意義以及無意義?其實回過頭來,也就是向內求諸於己,回到第一點,你究竟想成為怎樣的人的問題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有些人常說自己夢想成為廢人,或者死亡等等負面的話語。如果沒有生病的話,通常是在逃避自己不夠努力,或者沒有自己能夠成功的自信導致。並不是真的不想往上走。他們只是透過貶損自己,傷害自己的方式,向外界呼救而已。因為我相信人人最終都趨向快樂,遠離痛苦。想自殺的人並非不想快樂的活著,只是活著太辛苦。自己親身的經歷已經無法再說服自己「值得活著去體會這些辛苦而已。他們有身理上,或心理上的問題使他們看不見足以活著的喜悅。」

其實就算是生病,例如憂鬱症,主因也是因為長期的壓抑自己的需求,內外不一致(例如外表在笑,內心在哭等等),身體因心理不健康導致大腦產生不可逆的損傷(雖然我寧可相信大腦仍有機會自我修復。)

回到正題,了解自己的需求,擁有能夠快樂的知識是不夠的。這就像是工人拿著工具,房子依然需要動手實行才能建好。每天,我們都需要「強迫」自己去做自己真正需要的事。從每天一點點開始改變,只需要一點點。如果仍太困難,你便需要把自己真正覺得有意義的事分解成細小步驟,從0.001開始。周圍擺些提醒自己的記號,記得實行。一開始的一個月,你可能會非常痛苦,但久而久之,習慣之後,期許你能真正體會實踐的快樂,遠離拖延。

p.s本文不適用於饑荒、精神疾病、有生命危險等特殊極端地區或情況。

本文同時勤勉自己,別再蹉跎自己的時光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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